會計等式:是揭示會計要素之間內在關系的數學表達式,又稱會計等式或會計恒等式。會計等式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資產+費用=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
它是反映會計核算中各種會計要素經濟關系的數學表達式,即數量關系,又稱會計等式、會計平衡公式、會計恒等式。是各會計主體設置賬戶進行復式記賬和編制會計報表的理論基礎。
會計等式表明會計要素之間的關系,是復式記賬、試算平衡和編制會計報表的理論基礎。反映資產負債表要素之間數量關系的等式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反映利潤表各要素之間數量關系的等式是:收入-費用=利潤。
任何企業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擁有壹定數量的資產。如果將每項資產分為兩部分,不難發現,壹方面,任何資產都只是經濟資源的壹種實際存在或表現形式,或者是機器設備,或者是現金、銀行存款等等。另壹方面,這些資產通過壹定的渠道進入企業,或由投資人投資,或向銀行借款,這就意味著壹定有它們的提供者。顯然,普通人不會無償贈送經濟資源(即資產),也就是說,企業中的任何資產都有其相應的權益,誰提供了資產,誰就有對該資產的索取權,這在會計上叫做權益。這形成了最初的會計等式:
資產=權益
這個等式說明會計等式成立是因為資產和權益是同壹事物的兩面:壹方面是企業擁有的壹系列財產(資產);另壹方面是這些財產的壹系列所有權(權益)。此外,因為權益要求表明資產的來源,所有來源必須等於所有資產,所以所有資產必須等於所有權益。
權益通常分為兩種類型:
壹是作為投資者將資產投資於企業所形成的權益,稱為所有者權益;
二是作為債權人向企業提供資產所形成的權益,稱為債權人權益或負債。
這樣,上述等式可以表示為: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這是基本的會計等式。
然而,上面的等式仍然有缺點。
壹方面,企業壹旦進入正常的經營活動周期,其資產就會不斷地發生形態變化。這時候就相當難以區分哪部分資產是所有者投資形成的,哪部分是借款等渠道形成的。對於大型企業來說,幾乎不可能。
另壹方面,在性質上,債權人和所有者對企業的債權(權益)是不同的。債權人希望借款人能夠順利償還本金,到期支付預定利息;業主希望通過有效的管理和其他活動獲得盡可能多的利潤。另壹方面,無論企業賺多少,債權人只能得到約定的本息,剩余部分將歸所有者所有。這樣,上述資產負債表等式也可以表示為: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這個等式壹方面說明了負債的索取能力高於所有者權益,另壹方面說明了所有者權益是企業全部資產扣除全部負債後的剩余部分,所以所有者權益也叫“剩余權益”。這個術語形象而貼切地解釋了企業主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風險:當企業經營成功,不斷實現利潤時,剩余權益會越來越大;另壹方面,如果經營失敗,繼續虧損,剩余權益會越來越小;當企業資不抵債時,剩余權益為零或負值。
為了理解基本的會計等式,應該記住,在任何時候,企業的所有資產,無論其形式如何(如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等)。),必須有相應的來源。或者是借的,或者是業主投資的,或者是經營過程中賺的(這部分也屬於業主)。換句話說,企業的所有資產都必須有相應的來源,這樣“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個等式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被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