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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報告與審計報告的區別

法律分析:清算報告與清算審計報告的區別:1。做出來的題材不壹樣。清算報告是公司破產時,清算委員會對公司資產和負債進行全面清點和清算後作出的報告。清算審計報告是會計師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2.時間順序不壹樣。壹般是先出清算報告,再由會計師審核清算報告的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四條。清算期間,清算組行使下列職權:

(壹)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事務;(四)清償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五)清理債權債務;(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7)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