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於1985年首次頒發施行。1993年12月,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正,1999年10月,再次經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由國家主席下令公布,於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除《會計法》外,中國還制定有《中華人民***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總會計師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已由中華人民***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1993年10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廣義的會計法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各種會計法規性文件的總稱,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地方性會計法規等。狹義的會計法僅是指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通過壹定的立法程序,頒發施行的會計法律。《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就是狹義的會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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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註冊會計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