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結算
1.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制度
2.管理企業的備用金
3.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
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項往來款項,要按照單位和個人分戶設置明細賬,根據審核後的記賬憑證逐筆登記,並經常核對余額。年終要抄列清單,並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工資核算
1.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
根據批準的工資計劃,會同勞動人事部門,嚴格按照規定掌握工資和獎金的支付,分析工資計劃的執行情況。對於違反工資政策,濫發津貼、獎金的,要予以制止並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2.審核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
根據實有職工人數、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審核工資獎金計算表,辦理代扣款項(包括計算個人所得稅、住房基金、勞保基金、失業保險金等),計算實發工資。
3.負責工資核算,提供工資數據
按照工資總額的組成和支付工資的來源,進行明細核算。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編制有關工資總額報表。
貨幣資金收支的監督
貨幣資金收支過程中會面臨很多消極因素,為了保證貨幣資金收支的安全,必須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督。出納監督是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在維護財經紀律、執行會計制度的工作權限內,堅決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的行為。出納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各項業務時,要嚴格按照財經法規進行,違反規定的業務壹律拒絕辦理。隨時檢查和監督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以保證出納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保護單位的經濟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