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企業應當采用直接法列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直接法是將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按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的主要類別列示。直接法下,壹般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為起點,調整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項目的增減,然後計算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當采用直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賬戶法。如果業務簡單,也可以根據相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寫。
1.“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可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分析填列。
本項目的現金流入量可通過以下公式計算:
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本期營業收入凈額+本期應收賬款減少(-應收賬款增加)+本期應收票據減少(-應收票據增加)+本期預收賬款增加(-應收賬款減少)。
註:上述公式中,如果本期有實際核銷的壞賬損失,也應減去。(應收賬款因核銷壞賬損失而減少,但現金未收回)。如果前期核銷的壞賬金額收回,則應追加。由於收回已核銷的壞賬,應收賬款不增反減,但收回了現金。
2.“收到退稅款”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返還的各種稅費。本項目可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營業稅金及附加”的記錄填列。
3.“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如罰款收入、個人在流動資產損失中得到的現金補償收入等。本項目可根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的記錄填列。
4.“商品和服務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可根據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存貨的記錄填列。
本項目的現金流出量可通過以下公式計算:
商品和勞務支付的現金=營業成本+本期存貨增加(-本期存貨減少)+本期應付賬款減少(-本期應付賬款增加)+本期應付票據減少(-本期應付票據增加)+本期預付賬款增加(-本期預付賬款減少)
5.“支付給雇員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包括為職工養老、失業支付的各種保險和其他福利費)。但不包括為退休人員支付的各種費用以及固定資產購買者和建造者的工資。
本項目可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生產成本”的記錄填列。
6.“已繳納所有稅費”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繳納的各種稅金及相關費用。但不包括已計入固定資產原價的耕地占用稅和本期返還的所得稅。
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填列。
7.“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除上述項目外,企業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包括罰款、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保險費用、支付給離退休人員的各種費用等。本項目應根據“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營業外支出”的記錄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