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分類有哪些?
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主要包括謹慎性、及時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可比性、相關性、重要性、實質重於形式等。
謹慎性要求:
謹慎性要求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簡單來說,就是會計在做賬時應保持應有的謹慎。
謹慎性要求具體體現在:
(1)不應高估資產和收益、不應低估負債和費用。舉個例子,企業原來收入應該是10萬,現在確認為100萬,就高估了收益;企業原來費用是100萬,現在確認為10萬,就低估了費用。這樣會導致虛增利潤,違背了謹慎性要求。
(2)可能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3)對售出商品可能發生的保修義務、對可能承擔的環保責任等確認預計負債。
(4)固定資產采用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
及時性要求:
及時性要求企業對於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後。比如4月份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入賬,必須要保證在4月份入賬,不能在5份入賬,不能跨月。
可靠性要求:
可靠性要求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企業會計造假違背的就是可靠性要求。
可比性要求:
可比性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相互可比。可比性可以分為縱向可比和橫向可比。
相關性要求:
相關性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投資者等財務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
於投資者等財務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重要性要求:
重要性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比如A企業收購了B企業,於A企業而言是比較重要的事項,需要在財務報告上體現。
實質重於形式:
實質重於形式要求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如果經濟實質和法律形式不壹致,會計上要按照經濟實質做賬,業務更能體現這筆經濟業務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