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中不使用利潤 ,資產會計要素。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規定,政府會計是指用於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政府和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活動及其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的會計體系。由於各個國家的政治經濟體制和管理體制不同,政府會計的內涵也有壹定差別。
本文將政府會計界定為是壹門用於確認、計量、記錄政府受人民委托管理國家公***事務和國家資源、國有資產的情況,報告政府公***財務資源管理的業績及履行受托責任情況的專門會計。
政府的 業務 活動可分為政務活動、 商業活動和 信托 代理活動三類。政府 會計的基本目標應以反映政府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為主。不同的政府業務活動對會計系統所期望達到的境界也是不同的,因此政府會計目標的 定位也應從政府業務活動的特點方面來進行考慮。
政務活動的計量和報告重點是本期?財務資源的來源、使用和 余額;商業活動的計量和報告重點集中於運營收入、凈資產的變動、 財務狀況以及 現金流量的流動;而信托代理活動計量和報告的重點是凈資產和凈資產的變動。
也就是說, 商業活動更關註 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成本等 信息,通常不太關註 預算比較信息或有關資金流入流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