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發生制:以權利和責任的發生來決定收入和費用歸屬期的壹項原則。
權責發生制:權責發生制指凡是應屬本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反之,凡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權責發生制原則概述:權責發生制原則亦稱應計基礎、應計制原則,是指以是滯取得收到現金的權利或支付現金的責任權責的發生為標誌來確認本期收入和費用及債權和債務。即收入按現金收入及未來現金收入——債權來確認;費用按現金支出及未來現金支出——債務的發生進行確認。而不是以現金的收入與支付來確認收入費用。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已經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因此,權責發生制屬於會計要素確認計量方面的要求,它解決收入和費用何時予以確認及確認多少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
第三條 各單位必須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
第四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五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