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人社部***同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由全國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由人事部、財政部印的初級會計證書,證書全國範圍有效。報考初級會計的條件如下:
(壹)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初級會計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會計初級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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