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的會計分錄
1、企業以舊換新銷售商品及取得換入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庫存商品(換入的商品)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結轉銷售商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銷售的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麽?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遊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屬於損益類科目,其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
應交稅費是什麽?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壹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壹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
主營業務成本是什麽?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企業壹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借方登記銷售各種商品、提供各種勞務等實際成本,貸方登記轉入本年利潤的成本,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