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便於進行本量利分析和銷售預測。變動成本法的基本理論和步驟揭示了成本、業務量和利潤之間的內在聯系。
3.有利於促使企業管理當局重視銷售,防止盲目生產。
4.有利於短期商業決策。
5.有利於編制彈性預算。彈性預算實際上是根據變動成本法的原理編制的。在企業中,產量是以銷量定的,可以隨著業務量的變化靈活調整。
6.有利於成本控制和績效考核。
7.有利於產品成本的計算。
由於變動成本具有上述優點,美國會計師協會(NAA)、美國會計協會(AAA)等會計師認為,變動成本不僅用於企業內部管理,也適用於對外報表(但不能作為對外報表,請繼續閱讀下文)。1.不符合傳統的成本觀念。美國汽車協會的成本概念和標準委員會認為,“成本是為了達到某壹特定目的而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金錢上的犧牲”。按照這種傳統觀點,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都應該記入產品成本。
2.不能滿足長期決策的需要。變動成本法對短期經營決策有明顯作用,但不適合長期決策。
3.影響稅務機關的收入和投資者的及時收益。變動成本法壹般會降低期末存貨計價,減少營業利潤,並在壹定程度上暫時減少所得稅和股利。
4.成本分解不夠準確。將成本分為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假設的結果,而不是精確的計算。
由於上述局限性,美國權威機構——CASB、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和美國會計協會都明文規定,存貨計價、稅前利潤計算和對外財務報表應按照完全成本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