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
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記賬憑證登記完畢後,應當按照分類和編號順序進行保管,不得散亂或丟失。
會計憑證的裝訂方法主要有左上角包角裝訂的包角法、左邊裝訂線處裝訂的包邊法。國家並沒有具體出文規定憑證該采取哪種裝訂方法,只要會計憑證裝訂牢固防止抽換憑證就行,也就是說以上兩種方法皆可。
壹般企業采用的都是包角法,除了美觀的因素外,也有查閱憑證的方便的優點,壹些原始憑證狹小短窄比如說支票存根,如果采取包邊法,支票存根的三分之壹會被裝訂起來,事後翻閱很是不方便,包角法則沒有這樣的不便。
擴展資料裝訂要求
1、整齊、美觀、牢固。憑證厚度壹般為1.5厘米,最多不超過3厘米,如果本月憑證過多,可裝訂為多本;
2、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不是原始憑證,但卻是重要的會計資料,要單獨裝訂保存;
3、憑證中不能有大頭針、曲別針、訂書釘等金屬物;
4、寫好憑證封面、單位名稱、年度、月份、憑證種類(收付轉)、起始日期、起始號數;
5、線繩結要打在憑證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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