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
按照勞動合同法,妳可以主張壹下權利:
未簽合同;從第二個月起雙倍的工資差額;
未繳納社保;補繳所有社保或經濟補償;
工齡補償;1年1個月工資。
以上就是妳要仲裁的權利。到勞動局仲裁。
具體法律條款,請參考附件第46、47、82、87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