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政府時期(1912年-1927年),會計師考試由農商部主管。
2、廣州國民政府時期(1925年-1928年),廣東省政府實業廳頒布了《廣東會計師暫行章程》並開始頒發會計師證書。
3、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27年-1949年),會計師考試由財政部、工商部、考試院等部門輪流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