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規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壹,財務管理必須在加強宏觀調控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目的是提高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經濟實力。財務管理應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杜絕鋪張浪費和壹切不必要的開支,在企業管理中減少消耗,增加積累。
金融機構和會計師
第二,公司設有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不得兼管、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債權債務賬目。
四、會計人員應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核算、報銷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月結月結、近日報銷。
五、財務人員在處理會計事務時,必須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支付、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會計人員力求穩定,不調動。財務人員因故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其繼任者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或中斷會計工作。移交內容包括轉讓方管理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資金、公章、實物、未了事項等。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部門監督。
會計原則和科目
七。本公司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師職權條例》、《會計師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通則、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內部審計、財產檢查和成本清查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所有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錄。記錄和書寫必須用鋼筆,不能用鉛筆或圓珠筆。
十、公司對單價超過2000元,使用壽命超過壹年的資產作為固定資產,分為五類:
1,房屋等建築物;
2.機器和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壹、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是:
1,房屋建築物35年;
2、機械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交通工具為5年;
4、其他設備為5年。
固定資產折舊後沒有剩余價值。固定資產折舊後可以繼續使用,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提足折舊。
十二、購置固定資產,以買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為原則。待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的原價為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清點壹次。盤盈、盤虧、報廢、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核,按規定審批後,在年度決算時進行處理。
1.對於有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全價為原價,按新舊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去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營業外支出。
3.報廢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後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轉入公積金,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應辦理固定資產的購買、出售、清理和報廢的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和費用的管理
十四、財務部門應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和費用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用好它,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戶必須符合銀行的開立和使用規定。銀行賬戶僅用於本單位的業務收支結算,嚴禁借用賬戶供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歸集、轉移資金。
十六、銀行賬號必須保密,除業務需要外,不允許泄露。
十七、銀行賬戶印章的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度,即財務印章由出納保管,法定代表人和會計印章由會計保管,不準壹人保管。印章保管人臨時出差,應當委托他人保管。
十八、銀行賬戶交易應逐筆登記,不準壹筆多匯總高收入,也不準按收入入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收支未達則逐筆調整余額。
十九、按批準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付款方式和用途;未經收款人書面正式委托並經總經理批準,不得變更收款人(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也不得作為現金使用。現金收付應當每日結算,確保庫存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和銀行日記賬金額分別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總賬相符。
二十壹、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用公款,應在返回單位後七天內付清,不得拖欠。任何人不得借用公共資金,除非出於業務需要並經總經理批準。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壹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和工程支出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不得直接支付現金。
二十三、空白支票的領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和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批準。所有空白支票和無效支票必須存放在保險箱內。空白支票使用前嚴禁蓋章。
二十四、正常辦公費用,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字,經總經理批準後方可報銷支付。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其他單位(包括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的審批程序。會計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壹切審批手續不全的資金使用事宜。否則將按違規處罰,並對資金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辦公設備和用品的采購和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采購統壹由辦公室提出計劃,報領導批準後方可采購。
二十八、所有電器必須由辦公室人員統壹管理。辦理登記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轉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如有遺失,應按價賠償。
其他事務
三十、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資料。
三十壹、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通過籌資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工程竣工及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和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和改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