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管理費分錄
對於應支付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和稅費,應作如下分錄:
借:在建工程-遞延支出
貸款:銀行存款
在建工程是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大修理工程等未完工工程支出。通常有“自營”和“外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是指企業自行采購工程材料、自行施工和管理的項目;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他工程隊或單位承包的工程。
在建工程屬於資產類別。與企業固定資產相關的後續費用,包括日常修理費用、大修理費用、裝修費用、房屋裝修費等。,符合《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在本科目核算;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匯總壹個在建工程,結轉到固定資產,即:
借:固定資產
貸款: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