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提供的微積分紙筆不得帶出考場,由監考老師收回;自覺遵守考場規則,保持安靜,遇到問題舉手;嚴禁自行關閉或重啟考試機。舉手示意監考老師協調解決問題,不要自行處置。如因客觀原因(如機器設備故障)造成考試時間損失,可要求監考老師及時補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