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是會計科目的名稱是不對的。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也是設置賬戶的依據。
會計科目與賬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賬戶與會計科目的聯系:會計科目與賬戶都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的科學分類,兩者核算內容壹致,性質相同。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也是設置賬戶的依據;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開設的,是會計科目的具體運用。沒有會計科目,賬戶便失去了設置的依據;沒有賬戶,就無法發揮會計科目的作用。
賬戶與會計科目的區別是:會計科目僅僅是賬戶的名稱,不存在結構;而賬戶則具有壹定的格式和結構,並通過其結構反映某項經濟內容的增減變動及其余額。
結構內容:
每個賬戶起碼要劃分出兩個方位:即壹方登記增加額,另壹方登記減少額,這是壹切賬戶的基本結構。
為了便於說明問題,賬戶的基本結構可簡化為左右兩方,即“丁字形”賬戶之間最本質的差別在於所反映的經濟內容不同。
賬戶分為左方、右方兩個方向,在借貸記賬法下,其左方壹律稱為“借方”,其右方壹律稱為“貸方”。
資產、成本、費用類賬戶借方登記增加額、貸方登記減少額;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類賬戶借方登記減少額、貸方登記增加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