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現金支票涉及的會計科目為:現金、銀行存款。
開出現金支票時的會計分錄分為兩種情況:
1、本單位提取備用金,用於日常開支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2、本單位開具現金支票支付其他單位貨款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會計是什麽?
會計有兩層意思,壹是指會計工作,二是指會計工作人員,會計工作是根據《會計法》《預算法》《統計法》及各種稅收法規為法律依據來核對記賬憑證、財務賬簿、財務報表,從事經濟核算和監督的過程,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核算和監督壹個單位經濟活動的壹種經濟管理工作;會計工作人員是進行會計工作的人員,有會計主管、會計監督和核算、財產管理、出納等人員。
什麽是現金支票?
現金支票指的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壹定現金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正面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
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臨時存款賬戶的客戶,需要支用工資、差旅費、備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現金支票,向開戶銀行提取現金。在銀行開立可以使用現金收付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對符合《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現金支票,委托開戶銀行支付現金。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現金支票只能在出票人開戶銀行支取現金。現金支票是壹種最基本的支付結算業務品種。
沒有金額起點的限制;能夠滿足開戶單位和個人現金開支的需要;現金支票只能支取現金,不得用於轉賬;現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