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中“借(Debit)”、“貸(Credit)”沒有什麽具體含義,只是壹個符號而已。
所以看到“借”、“貸”後,不要望文生義,認為“借”就是借入,表示增加;“貸”表示貸款,或是貸出。
我們把個人作為壹家企業來看待,把個人的收、支做為日常業務來處理,理解壹下科目體系是如何建立,如何用借、貸來表示日常業務。
在會計中有 個很重要的恒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也就是說:屬於劉園的錢(所有者權益)和劉園借的別人的錢(負債)都是劉園的資產(資產)。在這個基礎上我們來建立科目體系。從恒等式來看,可以把科目 分為三類 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因為這三類科目的余額(後面會講解什麽是余額)最終要符合恒等式,所以任何壹類科目體系至少要有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與 所有權益類科目中其中壹種。
現在取其最簡單的壹種科目體系:只有資產類科目、所有者權益類科目。
資產類科目下有 “我的現金”科目,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下有“屬於我的財產”科目。
假設2005年12月之前劉園沒有工作,身無分文,整天餓肚子。這時“我的現金”科目余額為0,“屬於我的財產”科目余額為0。
當收到現金時,都是 借:我的現金 貸:其他科目 ,這說明“我的現金”是借方表示增加。其實大部分資產類科目都是 借方 表示增加。
當劉園借別人錢時,負債增加了, 借:其他科目 貸:我的負債(屬於別人的錢) ,這說明“我的負債”是貸方表示增加。大部分負債類科目都是 貸方 表示增加。
當劉園收到公司的安家費時,所有權益增加了,借:其他科目 貸:屬於我的財產,這說明“屬於我的財產”科目貸方表示增加。大部分所有這權益科目都是 貸方 表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