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2.私自設置會計賬簿的行為。
3、未按照規定填制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和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行為。
4.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不符合要求的會計賬簿。
5.擅自改變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
6、向不同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壹致的行為。
7、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或記賬本位幣的。
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造成會計資料損毀或者丟失的。
9.未按照規定建立和執行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進行監督,或者未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和相關資料的。
10,委派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