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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初會考試時間

北京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定在8月1-7日。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數據來自中國會計網)

合格標準: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每門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壹般為60分及格。各科目每類試題每小題得分均在試卷中規定。評分均按試卷及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題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0]1號),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每類試題及每小題分值均在試卷中規定。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為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否則,答案無效。

計算分析題、簡答題、綜合題為主觀試題,必須用黑色、藍黑色、藍色字跡簽字筆、鋼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實行網上評卷的地區,客觀試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主觀試題必須用0.5-0.7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在答題卡上規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