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工資。員工薪酬是員工在企業中付出勞動所獲得的報酬,是企業必須付出的人力成本。根據現行規定,職工薪酬主要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基金、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這些,對於企業來說,都是對員工的義務,因為他們的服務。
1.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職工工資、獎金、津貼、補貼是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物價補貼等。,按國家統計局關於職工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構成工資總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企業按照小時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的工資,如疾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假、休學等。,也屬於職工工資範疇,應計入工資總額。
2.員工福利基金
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集體提供的福利,如職工夥食補貼、生活困難補貼等。
3.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現在叫五費。即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上述五項費用壹般由企業按照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計提,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此外,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企業向相關單位(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以及以商業保險形式向職工提供的各種保險待遇,也應屬於社會保險的範圍。
4.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照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準(企業工資總額)和壹定比例計提,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改善職工文化生活,提高職工業務素質,用於開展工會活動、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的金額。按照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
6.非金錢利益
非貨幣性福利主要包括企業向員工發放自己的產品或其他有形資產作為福利,企業向員工免費提供使用自己的資產(如企業向高級管理人員提供的汽車、房屋),企業向員工免費提供商品或類似的醫療保健服務。
7.其他雇員的報酬
其他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給予終止勞動關系職工的補貼、企業因社會人員離職給予職工的補貼、企業因改制安置富余人員給予職工的補貼。這種情況比較復雜,暫時不會在本次講座中涉及。
(B)應付雇員工資的核算
1.帳戶設置
為了核算企業已支付和應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企業應設置“應付職工薪酬”會計科目。本科目屬於負債核算。貸款人登記職工薪酬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的金額,借款人登記實際支付、已支付、已支付的職工薪酬。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或應付的職工薪酬。
本科目應設置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如:“應付款-工資”
“應付雇員款項-雇員福利”
“應付職工款項——社會保險費”等。
2.應付職工薪酬分配的核算
所謂職工薪酬分配的核算,是指月末計算企業各部分職工薪酬,並將職工薪酬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的過程。
1)分配“應付款-工資”
房地產開發企業工資薪金分配的會計處理是,開發現場管理人員的工資計入“開發間接費用”科目,銷售部門人員的工資計入“銷售費用”科目,管理部門人員的工資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例7-5某企業月末分配本月工資,其中:開發項目現場人員工資65,438+005,000元,特約銷售機構人員工資30,000元,行政人員工資50,000元。制作以下會計分錄:
借:開發間接費用105000。
銷售費用30000
管理費5萬
貸款:應付工資-工資185000。
2)“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的支付和分配
按照新會計準則,職工醫療保險通過了“-社會保險”明細科目。非貨幣性職工薪酬由“非貨幣性職工薪酬”明細科目核算,“職工薪酬”明細科目的範圍已經很小,主要包括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和夥食補助。所以國家沒有規定職工福利的依據和比例。在會計實務中,企業可以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每個月進行成本的墊付。年末可將應計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的差額直接轉入管理費,年末本明細科目無余額。
考慮到新會計準則實施後,職工福利費計入明細賬戶的金額相對較少,在會計實務中,職工福利費的實際金額也可以在當期進行分配,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無需預提。
例7-6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現場設有食堂和企業辦公室。根據實際員工人數和每位員工的夥食補貼標準,每月將員工夥食補貼直接發放到各食堂。2014年5月,企業員工100人,其中開發現場60人,企管部40人。每個員工每月夥食補貼120元,這個月補貼已經發到了食堂。
企業向職工食堂支付工資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應付職工-職工福利12000
貸款:銀行存款12000。
同時,根據員工所在部門,分配員工福利:
借:開發費用7200
管理費4800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12000。
3)分配“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用
企業為員工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分為兩部分,壹部分由企業承擔,壹部分由員工承擔。
企業承擔的部分,像工資薪金壹樣,要計入相關成本;職工個人負擔的部分,由企業在發放職工工資時扣除。
國家和省人民政府統壹規定了企業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依據和比例,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計提。
由於社會保險包含的項目較多,“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明細科目可采用多欄式賬頁登記反映各項社會保險分項。也可以設置三級賬號進行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