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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教育系統儲備183名人才公告

2013 年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人才儲備實施方案

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烏蘭浩特市部分小學、31所農村幼兒園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實施人才儲備。為做好招聘工作,根據《興安盟人才儲備制度實施辦法》(興黨辦發[2010]16號)、《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壹、儲備計劃

本次人才儲備,部分小學計劃儲備小學教師77名,31所農村幼兒園計劃儲備幼兒教師106名。

為落實自治區關於“促進六類基層服務項目期滿高校畢業生就業”和“促進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就業”的政策規定,儲備計劃中安排73個名額專門用於儲備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在興安盟服務期滿的六類基層服務項目高校畢業生,安排27個名額專門用於儲備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蒙語授課、蒙漢兼通高校畢業生。

具體儲備計劃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應聘考試。

(壹)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1、應聘小學教師,應具有國家承認全日制師範類普通院校專科及以上畢業學歷,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年齡在30歲以下,18歲以上(198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2、應聘31所農村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國家承認全日制師範類普通院校中專及以上畢業學歷(音樂專業須具有國家承認全日制師範類普通院校專科及以上畢業學歷),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年齡在30歲以下,18歲以上(198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3、符合以上學歷、專業和年齡要求的國家承認全日制非師範類普通院校畢業生報名應聘,須取得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確定儲備人員並公示、辦理儲備協議簽訂及相關手續等程序進行。

(壹)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實施方案擬定,經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後,在《興安日報》、興安盟廣播電視臺、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網址:www.wlht.gov.cn)、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網址:hppt://www.hcjyxx.com/)、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rsj.xam.gov.cn)、盟人事考試網(網址:/xlcx/)帶二維碼的學歷驗證表)、教師資格證等有關證件(六類基層服務項目畢業生還須攜帶服務期滿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壹份)到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烏蘭浩特市政府辦公大樓)進行資格初審,並繳納報名與筆試費用。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9月13日—9月18日,逾期不候。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50元(2013年應屆畢業生免收報名費、筆試費、面試費,2012年畢業生減半收取)。

2、應聘人員報名時應仔細對照招聘條件,確認本人是否可以報名參加招聘考試,並對所填報名表各項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清晰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的報名表等材料以及證件不真實、不準確、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和最後聘用的,責任自負。對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考試和儲備資格。原則上應聘人員須本人履行報名手續,他人不得代為報名。

3、報名應聘人數與各崗位儲備人數達到4:1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的,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主管機關核準備案後,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和調整儲備計劃,並將調整後的儲備計劃於筆試開考前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4、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烏蘭浩特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後,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將資格初審合格、報名手續完備的應聘人員報名表於2013年9月22日別送交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盟人事考試中心。盟人事考試中心根據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送交的報名表確認參加筆試應聘人員並於筆試開始前3天發放筆試準考證,由應聘人員自行從盟人事考試網上打印,未按時打印的。責任自負。

(三)筆試

1、筆試采取統壹時間、統壹地點、統壹試題、統壹閱卷、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2、筆試分為公***科目和專業科目,各為壹張試卷,滿分各為120分,考試時間各為90分鐘。幼兒教師公***科目的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專業科目的筆試內容為高中階段語文和數學。小學教師公***科目的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專業科目的筆試內容為各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知識。

3、筆試試題用蒙、漢兩種文字命制。應聘人員報名時,要明確標註選用哪種文字的試題,未明確標註的,按選用漢語文字試題對待。

4、筆試於2013年9月28日在烏蘭浩特市舉行,具體地點和日期見筆試準考證。

5、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後加2.5分。

6、筆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x40%+民族加分。筆試成績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7、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順序,按照各崗位儲備人數與進入專業測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末位出現並列的,全部進入專業測試),名單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烏蘭浩特市教育局***同負責。進入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學籍(人事)檔案、在興安盟服務期滿六類基層服務項目證明等相關的證件和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筆試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到視為自動放棄專業測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名單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並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2、資格復審後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蒙語授課畢業生須使用漢語進行面試。

2、試講方案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烏蘭浩特市教育局制定,報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試講具體日期和地點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3、專業測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試講成績x60%。專業測試成績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六)招聘考試總成績

招聘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1、按照崗位儲備人數和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末位出現並列的,組織加試。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名單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2、體檢與考察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烏蘭浩特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執行。

3、考察內容主要為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4、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八)簽訂儲備協議

1、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儲備人員名單,並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公示期7天。

2、公示結束後,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烏蘭浩特市教育局根據儲備人員總成績高低順序,結合用人單位對人員的需求組織儲備人員進行報崗。報崗工作結束後,由烏蘭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烏蘭浩特市教育局根據報崗結果確定儲備單位人員名單並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網、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盟人事考試網上公示7天。

3、公示結束後,儲備單位根據人才儲備的有關規定與儲備人員簽訂儲備協議並進行鑒證。本次人才儲備的儲備期為2年。儲備期滿後,根據編制空缺情況,通過統壹遴選的方式,在儲備人員中擇優選聘。未被選聘的,經本人和單位雙向選擇可再續簽2年的儲備協議。儲備期滿後不再續簽儲備協議的,按興安盟人才儲備的有關規定辦理。

4、儲備期內,其工資及相關福利待遇比照所在單位在職教師對待。

三、工作要求

(壹)實行回避制度。凡應聘人員與儲備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提出回避。

(二)嚴格招聘工作紀律。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36號)。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幹部人事紀律以及招聘規定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對違反規定的有關人員,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1、《2013年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人才儲備計劃》(壹)

2、《2013年烏蘭浩特市教育系統人才儲備專項招聘計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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