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原則
(壹)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證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院校應為往屆畢業生(不含委托生和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退役士兵(士官)、因公犧牲公安烈士和公安民警(現有輔助人員)的配偶和子女。
三、招聘計劃和崗位要求
臨汾市公安局計劃招聘1191警務輔助人員。其中市局機關202個,交警支隊192個,直屬分局297個,東城分局13個,霍東分局53個,林鍇分局10個,侯凱分局21個,堯都區公安分局83個,洪洞縣公安局61個。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臨汾市公安機關202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