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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敘述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對中國經濟的影響?

壹、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概念及功能

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簡稱ABS),是人民銀行采取集中核算方式處理會計業務的計算機網絡系統。它通過與“支付系統”連接,為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清算服務,並辦理人民銀行內部資金匯劃業務。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以中心支行(或分行、營業管理部,以下簡稱中心支行)為基本會計核算單位,成立核算中心,中心支行本級營業部及所屬各縣(市)支行為營業網點,核算中心設置綜合櫃、聯行櫃,通過中心服務器連接各專櫃和營業網點終端,自動處理全轄賬務。城市處理中心(簡稱CCPC)是連接ABS和國家處理中心(簡稱NPC)之間的橋梁,中央銀行國庫業務系統(簡稱TBS)和ABS均為中央銀行的業務處理系統的組成部分。

壹般來說,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具有以下功能:壹是支持功能,即有利於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支持公開市場操作、債券交易、同業拆借、外匯交易等金融市場資金的及時清算;二是監管功能,即充分利用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蘊藏的大量會計業務信息資源,為金融監管提供信息和手段。如法定存款準備金的管理,金融監管信息的統計分析,異常支付的預警監視等;三是效益功能,即能更好地發揮中央銀行支付清算服務的作用,提供快速、高效、安全的支付服務,加快社會資金的周轉;四是控制功能,即會計業務處理的過程能真實完整地反映會計信息,更有利於控制會計風險。

二、央行會計集中核算區別於傳統核算的特征

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的禦用改變了原有會計核算的管理體制和運轉模式,在核算方式、賬務組織管理、業務操作流程等方面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核算方式的自動化,加劇了其對硬件可靠性和連續性的依賴

ABS不是壹個獨立運行的系統,銀行會計活動和支付清算服務原始信息,已不主要是通過紙憑證傳遞,而是通過網點櫃、聯行櫃及支付系統其他參與者的錄入、復核、傳輸等環節,將會計核算信息轉換為電子信息進行傳輸。會計核算數據傳輸的信息化網絡化對計算機設備和網絡的安全性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二)賬務核算的前後臺分離,傳統的會計核算內控理論面臨挑戰

目前,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設置了雙層處理結構,實現了前後臺的分離。這樣,客觀上造成同壹核算主體的會計人員分散在中心支行及其縣支行,而且這些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分別由不同的單位和部門負責,會計核算的風險控制已不完全是傳統的內部控制的概念。如何面對全新的組織形式,對會計人員進行管理,實現有效的風險防範和控制被提到了議事日程。

(三)清算賬戶的集中管理,改變了核算和運行管理方式

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對清算賬戶的設置采取“物理上集中擺放,邏輯上分散管理”的模式,改變了中央銀行各核算主體對所轄賬戶的控制管理,不僅人民銀行可以處理清算賬戶的借貸業務,而且賬戶所屬的金融機構也能通過前置機系統處理借貸業務,支付系統各參與者都能通過計算機網絡實現對賬戶的訪問,處理各項貸記業務。因此,清算賬戶的設置對會計人員業務操作的準確性和操作速度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各項核算業務更加依賴於穩定可靠的系統運行環境,系統運行的風險點進壹步增加。

三、央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的風險剖析

ABS在支付清算方式、賬務組織、業務流程方面的改變,使得整個系統的風險控制和風險管理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從使用新系統壹年多的情況來看,新系統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制度性風險

ABS系統和支付系統運行以來,運行管理方式和具體操作內容都必須依靠制度的約束來完成,約束不力就容易造成管理和操作的隨意性,從而引發風險。其壹,支付運行的管理模式不明確,影響支付系統的運行效率。其二,制度的執行流於形式,沒有認真按章辦事,或者制度的監督執行不到位。如對參與行查詢查復的時限要求等。其三,制定的制度跟不上業務變化的要求,造成風險控制無據可依。如CCPC的日常管理制度內容不全面,操作性不強。其四,操作流程制定得不夠嚴謹、規範,不能做到與系統功能設置的相互牽制。其五,對壹些重要事項的風險估計不足造成風險控制不到位。

(二)人員風險

人員風險主要由以下三類人員造成:壹是內部的管理控制人員。如操作人員不認真執行口令保密制度和操作規程,管理層對制度執行情況檢查不到位;工作人員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審核不嚴、操作失誤;操作人員惡意合謀,錄入虛假信息,發生經濟案件;工作人員服務理念不強、服務效率不高造成的核算系統資源利用不足,整體效能不能最大化發揮等。二是外部人員。如外部人員通過計算機網絡技術攻擊系統,致使核算系統不能正常運行;非法進入核算系統,破壞數據,造成數據丟失或泄密;惡意修改數據,發生案件等。三是支付系統各結點的管理控制人員。如支付系統各參與者內部控制不嚴,網絡安全工作不細,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等。

(三)操作風險

壹是ABS運行後,網點發生的聯行業務生成聯行往賬信息後,上傳核算中心聯行櫃,由聯行櫃添加相關信息後生成和發出聯行往賬業務,由於網點持有業務的原始憑證,聯行櫃無法對接收的網點信息進行核對,資金風險難以在日常核算過程中進行有效控制;二是不能有效對縣(市)支行營業網點的開銷賬戶進行監督;三是營業網點憑證傳遞不及時,存在風險點。

(四)運行風險

ABS系統對計算機設備與網絡設備可靠性和連續性的過分依賴。中央銀行會計活動和支付清算服務原始信息,已不再通過紙質憑證傳遞,而是通過網絡將營業網點、聯行櫃及支付系統其他參與者錄入的會計核算信息轉換為電子信息,進行相互傳輸。壹旦系統或網絡發生故障,極易造成賬務積壓,從而造成較大的運行風險。

四、有效控制央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風險的對策

(壹)健全風險管理制度,整合優化業務流程

制度建設是完善內控和風險管理的基礎,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必須以防範支付清算風險為出發點。由總行對各核算中心制定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流程進行整合、完善,解決規章制度缺乏相互制約的問題。現有的管理和制度建設應側重於三個方面。壹是對現有的管理和內控制度進行修訂完善;二是明確界定重大事項的內容,嚴格審批程序,規範對處理結果的檢查制度;三是建立有效落實制度的長效機制,強化管理責任,制度分解到崗,責任到人,建立風險控制的獎懲制度,賞罰分明。

(二)嚴把核算關,落實風險防範措施

壹是加強內外賬務核對制度,在ABS系統下進行內外賬務核對尤為重要,通過對賬可及時發現問題,從而保障資金安全;二是各營業網點對每日賬務做好事後審核, 要嚴格審查憑證的規範性、合法性、資金往來的合規性,不僅要註重對單項業務準確的審核,更要加強對資金流向的監督;不僅要註重表內業務的審核,更要加強對表外業務、內外對賬的監督,真正從源頭上把好資金的出口關;三是加強營業、事後監督、會計財務、支付結算、科技、貨幣信貸等部門協調溝通,針 對 出 現 的 新問題、新情況,商討對策,***同防範資金風險,提高會計核算質量。

(三)加強會計事後監督,完善監督機制

壹是事後監督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統壹的實施細則,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突出各崗位及部門之間的互相制約,統壹基層行的業務操作,使每壹筆業務,每個環節都處於制度的監督下;二是事後監督部門應在次日對主要業務的合規性進行審核,提高事後監督的時效,能盡快處置可能出現的風險,使風險程度降到最低,同時事後監督部門負責核算監督,並配合業務主管部門做好現場檢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會計人員是否嚴格按操作程序辦理各項業務,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得到貫徹執行等;三是應盡快開發壹套事後監督軟件,與ABS系統實現數據***享,實現ABS系統與事後監督系統聯網,從ABS系統采集數據,會計核算與事後監督同步進行,與錄入的憑證、清單、流水賬等信息進行自動對比,提高事後監督質量。

(四)增強風險管理意識,培育內部控制文化

風險控制決不單單是管理者的事情,每壹個崗位、每壹個人處理每壹筆業務時都要考慮風險因素,應通過壹定的措施使員工充分認識到風險管理和內控的內涵。壹是對員工從嚴管理,制定完備的行為操守準則;二是將思想教育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培育員工良好的職業道德,使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各項內控制度成為員工的自覺行動;三是通過分配機制和激勵機制把人才留在重要崗位、關鍵崗位;四是通過業務操練和學習,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使員工樹立正確的風險觀和風險控制意識,有效地防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