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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考試改革時間從2015年考試正式實施,改革後將實行國考,考試科目為:幼兒園、小學教師《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初中、高中教師《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改革後考試內容增加、考試難度加大。
報考條件提高(在校專科大二、大三,本科大三、大四才能報考)。
改革後將不再分師範生和非師範生的區別。
改革後不管是師範生還是非師範生想要做教師都必須參加國家統壹的教師資格證考試,方可申請教師資格證。
2014年9月1日之後考取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單教育局不再承認,即9月1日之後考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單不能申請教師資格證。
2014年9月1日之前拿到的成績單在2017年之前可以繼續向教育局申請教師資格證,教育局最新改革細則給14年9月1日之前拿到成績單的學生兩年的改革過渡期限。
普通話等級不受教師資格證改革影響,普通話等級證書永久有效、全國通用,目前“已經考取了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單”、“已經考試還沒拿到成績單”的學生不用擔心改革的影響,只要在17年之前拿著“兩學成績單”+“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證書(學歷證)”到戶口所在地教育局申請教師資格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