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解釋
1,“生產成本”核算企業在工業生產中發生的各種生產成本,工業企業壹般可以設置“直接材料”、“燃料動力”、“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等成本項目。其中包括:
(1)燃料和動力。燃料和動力是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制的燃料和動力。
(2)制造成本。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發生的間接費用。比如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廠房和機器設備的折舊費、租賃費、機器和材料消耗、水電費、辦公費、停工損失、信息系統維護費等。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不能直接計入成本的費用,需要按照壹定的標準進行分攤。
2.燃料、動力等各種要素費用發生時,直接用於產品生產並構成產品實體的,壹般按產品歸集,應根據材料的收訖,直接計入相應產品成本的“燃料、動力”項目。如果產品不能單獨歸集,將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對相關產品成本中包含的“燃料和動力”成本項目進行分配。
3.“制造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生產車間(部門)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照明費、水費、取暖費、勞動保護費、設計圖紙費、試驗檢驗費、差旅費、辦公費等。用於車間管理。發生時,應借記收款賬戶。期末將* * *分攤的制造費用按照壹定的標準分攤到各個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