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消費不僅是人們用來滿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功能性活動,而且成為表達和實現多種趣味、格調、信念、價值的文化活動。另外,直播帶貨打破了人、貨、場三者之間的關系,以往的電商是人找貨,如今直播電商是貨找人。
明星們大批量選擇“下沈”直播賣貨,始於2020年。這壹年,演員劉濤化名“劉壹刀”,在淘寶直播首秀中交出了1.48億的銷售額;演員陳赫在抖音開啟直播,首秀4個小時帶貨8200萬;演員張雨綺簽約成為快手電商代言人,與辛巴合作帶貨2.23億元。再往後,賈乃亮、汪峰、張歆藝、袁姍姍、關曉彤、王祖藍等明星都陸續在各大平臺交出了個人帶貨首秀。
明星直播帶貨的名人效應
明星區別於大多數主播的地方在於,他們自帶流量,而且還是粘性更高、信任感更強的流量。這就導致,明星做直播帶貨不需要度過冷啟動期,他們無需采買流量甚至無需過多自我宣傳,因為平臺也希望能夠留住明星帶來的流量,比起明星自身,它們甚至更願意為明星直播帶貨宣傳造勢。然而,當越來越多的明星踏入直播帶貨這條賽道,考驗著他們的,成了赤裸裸的帶貨數據,他們賺錢的核心邏輯實際上不單單是流量變現。
剖析明星帶貨本質——品牌營銷
賣貨只是品牌壹個訴求,在直播過程中,通過對品牌的全方位的展示,拉近品牌與用戶的距離,這其實就是壹場營銷。尤其是雙十壹期間,直播帶貨火爆。天貓數據顯示,淘寶直播的爆發,讓超過50%的商家都通過直播獲得新增長。羅永浩、 papi 醬、薇婭、丁磊、何炅等互聯網圈、影視圈、直播圈達人競相亮相,將粉絲、名人之間的互動粘性、轉化效應轉化到極致。直播帶貨的本質不是帶貨,而是銷售直播帶貨的本質並不是帶貨,而是營銷。
明星透過自身影響力占據了話題引導者、輸出者的主要地位。粉絲經濟便是壹種典型的“光環效應”,粉絲因為喜愛各個流量主播,受其影響會主動購買該主播所推銷的商品,從而產生主動消費行為,這種消費行為說到底是由明星主播的影響力。
明星帶貨存在的問題——負面影響
近年來,明星等公眾人物代言“翻車”的情況不時出現,讓不少消費者和投資者蒙受損失。由於明星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倘若虛假代言,往往會產生較大危害。前段時間戚薇直播間的假貨也是鬧的沸沸揚揚,明星帶貨具有帶貨能力跟效應無可厚非,但產品的質量保證是需要對得起相信妳們的網友觀眾。網友是因為所謂的網紅明星在平臺上有名氣,辨識度,願意相信其推薦的產品,結果得到的是信任破滅。
由於直播帶貨較為依賴主播的個人流量,加之明星效應和粉絲經濟的特質,帶貨主播壹旦“翻車”,輕則影響主播個人形象、粉絲就地脫粉甚至回踩,重則傷及商品、廠家的經濟利益。明星直播帶貨應該加以監管,規範網絡直播亂象,減少違法假冒偽劣事情發生,促進明星帶貨規範化合理化,更好的保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