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禁止違規建設裝修辦公室。
關於辦公樓的建設,國家壹直有嚴格的規定。為了節省民生建設資金,10年禁止新建樓堂館所。當然有人會說,兩年前有的部門還在建!其實這裏的辦公樓主要是指黨政辦公樓(純為公職人員使用),也有壹些部門建設業務或技術用房(如滿足群眾需求和具體工作需要),並不是純粹的辦公樓。比如這幾年法院蓋的樓比較多,就屬於這壹類。
這個政策從去年開始有所放松,但是審批很嚴格,至少是省級,國家也新頒布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除了新建,辦公樓的豪華裝修也是不可以的。因此,未經批準修建或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屬於違紀行為。
第二,禁止使用設備超標的辦公室。
國家對辦公用房的使用也很嚴格。辦公面積多少平米可以用在哪壹級有明確規定,不允許超標。以縣級機關為例,縣級正職辦公室不超過30平方米,縣級副職辦公室不超過24平方米,正科級不超過18平方米,副科級不超過12平方米,其他人員不超過9平方米。每層面積有細微差別,禁止把辦公室裝修成豪華套房。同時,公職人員不得占用更多的辦公室。如果有多個兼職,原則上只能使用壹個辦公場所。大家趕緊丈量自己的辦公室,看看有沒有超標,有的趕緊整改。
三是禁止用公款包房、占房。
這在過去是很常見的,特別是對於那些從家鄉到另壹個地方工作的前交流領導幹部。他們不願意住單位安排的宿舍(因為壹般宿舍條件有限),但願意住酒店,而且壹般都要住工作單位最好的酒店,長期占用壹個甚至幾個房間辦公住宿,房租由單位支付。根據新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條例》,明確禁止用公款出租房間或者占用其他場所供個人使用。壹旦違反,相關人員將受到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