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是教師職業實踐的產物,具有穩定性和傳承性,並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就其內涵而言,師德通常是指教師職業道德,是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以及相應的道德觀念、情操和品質。主要包括:(1)對教育的忠誠。要求教師正確處理職業需要和個人興趣的關系,具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事業心,治學嚴謹,勤勤懇懇。(2)熱愛學生。教師對學生的愛是師德的核心。它要求教師踐行以學生為本、教書育人、尊重關愛學生、因材施教、誨人不倦的教育理念。(3)團結協作。要求教師正確評價個人的作用,尊重他人的勞動,加強同伴間的交流與合作,鼓勵彼此進步;關心集體,維護學校的整體利益和榮譽。廣義的師德包括對教師個人道德的綜合要求。教師對學生的影響和教育不僅限於課堂。老師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會對學生產生影響,這是壹種教育。教師要承擔起“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的神聖職責,就應該對自己的道德和人格有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求教師不僅要在教育上嚴於律己,更要言行壹致,以身作則,在各方面遵守家庭美德和社會公德。
教師之所以要遵守職業道德,主要是因為人民教師作為人類思想文化的傳播者和各種人才的培養者,在傳播人類文明、發展人類智慧、塑造人類靈魂、影響人類未來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教師職業道德與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和國家繁榮密切相關。教師職業道德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全社會教師的利益。它在促進教師完成教書育人、陶冶學生情操、促進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