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檢: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要求體檢合格。
(二)參加相關培訓:
1.報名參加培訓時,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請表》,交三張壹寸近照(白底或藍底,不得穿紅色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壹份,學歷證書復印件壹份,由各單位審核蓋章。
2、現有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中專學歷,畢業後從事與本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經考核發證機關批準,可以不參加培訓。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可在戶籍所在地或就業地參加培訓。
4、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自主培訓,也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委托培訓的,保證安全技術培訓仍由單位負責。
(三)審查和認證
1.填寫考試申請表:申請人或申請人所在單位持學歷證明或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明,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就業所在地的考試發證機關或其委托單位提出申請。
2.安排考試:相關單位接到申請後,壹般會在60天內安排考試。
3.考試內容:特種作業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考試不及格就要補考。如果補考還是不及格,就重新參加培訓。
4.公布測試結果:相關單位將在測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公布測試結果。
5.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相關單位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時,需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體檢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等材料。
6.審查:收到申請的審查發證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及時通知。
7.審查發證:審查發證機關對受理的申請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發證。考核合格,發給特種作業操作證;審核不合格的,應當說明原因。
相關單位:
全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和復審——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
本行政區域內特種作業人員的考試、發證和復審——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擴展數據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未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縣級以上社區或醫療機構體檢合格,無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美尼爾氏病、眩暈、癔癥、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等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身體缺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和技能;
5.相應專項作業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第(壹)、(二)、(四)、(五)項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當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