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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組織實施“國培計劃-2010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遠程培訓工程”的通知相關要求

1.請各地高度重視,做好相關組織工作,確保此次培訓活動順利開展。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盡快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項目實施方案,選擇項目縣。各省(區、市)項目縣及培訓名額分布見附件1。

2 .省(區、市)選定的項目縣應是“農村深遠工程”覆蓋範圍內,積極性高,項目組織實施能力強,並能落實相關政策和條件的縣。2008年和2009年項目縣暫不安排。請各省(區、市)填寫項目縣登記表(附件2),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師培訓主管部門公章,於7月1前報送我部教師教育司和項目辦。

3.各省(區、市)要加強對項目縣實施工作的指導,指導各項目縣按照“方便教師、就近學習”的原則,在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或鄉鎮(中心學校)設立培訓點,按學科分班,確保培訓質量。請各省(區、市)於7月1日前將參加混合式學習培訓站點的信息匯總(附件3)和省級在線學習中心管理員、導師信息匯總(附件4)上報項目辦。

4.培訓前,各地要做好培訓點的技術準備,確保Ku頻段電視節目和IP資源的正常接收。如需技術支持,請聯系中央電教中心。

5.各地要加強對培訓過程和結果的評估,確保培訓質量。培訓期間,各班班主任(導師)要每天向手機短信平臺發送關於電視節目播出、IP資源接收、培訓實際參加人數等內容的短信。具體反饋方式見附件5。

6.各省(區、市)教師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匯總各項目縣提交的合格教師名單,並在培訓結束後15天內上報項目辦。教師在培訓結束後1個月登錄項目網站下載培訓資格電子證書。培訓學時和成績記入教師繼續教育檔案。

7.本次培訓不向參與教師收取任何費用。我部將安排專項資金對項目縣給予適當補助。各省(區、市)應給予配套資金支持項目實施。

8.具體工作由項目辦另行通知。詳見項目網站。

教師教育部門聯系人:王炳明;電話:略。

“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計劃執行辦公室聯系人:杜光勝、馮蘭利;聯系電話:010。

中央電化教育館聯系人:楊金勇;電話:略。

教育部辦公廳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