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生兒落戶長沙之前,有必要了解壹下新生兒落戶長沙的條件。以下是新生兒落戶長沙的條件。
辦理條件:1周歲以下未登記嬰兒。
註:1周歲以上人員申請登記戶口的,按“補充登記戶口”的規定辦理。
結算條件:
第壹,嬰兒父母雙方均在國內戶口登記機關登記,可以隨父隨母自願選擇戶籍,即在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登記戶口。
二、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