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和培訓的具體管理制度如下:
(1)住院醫師(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工作小組負責住院醫師在院輪訓期間的管理工作,工作小組在科教部設有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
(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辦公室(簡稱規劃培訓辦公室)負責制定培訓實施方案、培訓計劃、相關制度,組織培訓,並進行全過程管理。醫務處協助規劃培訓處做好院級、各專業科室、社區服務中心的相關培訓,並負責執業管理;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事管理,與醫院簽訂協議,管理人事檔案;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及相關資金的管理、審批和分配;醫院辦公室負責車輛交接管理;信息中心負責計算機和網絡管理;總務科負責後勤保障和住宿管理;醫療設備管理科負責所需材料、訓練設施、模擬設備的調配等。安全科負責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各專業部門負責培訓輪崗工作。
(三)住院醫師應在帶教醫師的指導下輪流學習,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不得單獨進行技術操作。要自覺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醫院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擅離崗位。不要擅自轉班,不要私自找別人代課。如有違反,醫院將負責對他們進行休班教育和處罰,並扣除休班期間的補貼和相關待遇。
(4)規劃培訓辦公室每兩個月組織壹次集中活動(每周三下午、半天或全天),舉辦學習班、專題培訓、會議等。,而且所有經過培訓的醫生都不允許請假。
(5)住院醫師按計劃輪換科室,各科室嚴格按輪換表檢查,接收住院醫師到科室培訓,不得自行更換輪換科室,否則不予認可。
(六)住院醫師必須通過考試,考試合格者可進入下壹科室進行輪換;考試不合格或表現不好的,到下壹個輪崗部門補考,直至合格。
(七)病假、事假按醫院相關制度執行;住院醫師請假1天,帶教醫師批準;1天和3天內,住院醫師提出書面申請,經輪崗科主任審核簽字,報醫院規劃培訓辦公室;超過3天必須經醫院規劃培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休假期滿,必須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法律依據: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八條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考核包括過程考核和畢業考核,以過程考核為重點。通過流程考試,通過醫師資格考試,是參加畢業考試的必要條件。申請畢業考試的學員須通過培訓基地初審,並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行業組織和單位批準。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九條
過程評估是對住院醫師輪轉培訓過程的動態綜合評價。過程考核壹般安排在壹個專業科室輪轉培訓結束後進行,包括醫德醫風、出勤、臨床實踐能力、培訓指標完成情況、參加業務學習情況等。過程考核由培訓基地按照各專業標準化培訓內容和標準嚴格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