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身份管理員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為學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配備或指定學籍管理員,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機制。學籍管理員上崗前要經過培訓,保持相對穩定。各級學校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應當報送上壹級教育行政部門。
學生身份審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籍進行審核,確保學籍變更手續完備,學生基本信息和學籍變更信息準確無誤。
秘密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未經學籍主管部門書面批準,不得向外界提供學籍信息,防止學籍信息泄露和濫用。
非法處理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