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地要求的證書;
工商局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1,驗原件)
本市教育培訓機構設立審批表(原件,3份)
申辦報告:培養目標、地址、主辦單位、啟動資金數額及投資人、招生對象、辦學內容、法定代表人、場地、校長、專任教師、內部管理制度等。(1張原件)。
2.法定代表人出示證明:
發起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法人證書或執照。
主辦單位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明(1份,驗原件)。
教育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1)
3.內部管理信息:
教育培訓機構章程(原件1份)
教育教學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原件1份)
教育培訓機構股東名冊(全體成員簽名,原件1份)
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及來源驗資報告(原件1份)。
租賃合同(必須附產權證和工程驗收證明),
消防合格證(復印件1,驗原件)
4.證書:
校長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工作簡歷證明(復印件1,驗原件)
教師資格證、身份證、聘用合同(1份,驗原件)
會計人員資格證書、身份證、聘用合同(1復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