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文明之鏡與變革之鏡——當今中國的社會道德。
當今中國,社會道德是壹面鏡子還是已經成為壹面鏡子?這個問題與道德“滑坡論”和道德“爬坡論”的爭論密切相關,在改革開放之初就有過激烈的交鋒。時至今日,隨著社會的進壹步發展和人們認識的深入,結論已經比較明確,那就是攀比理論家們振振有詞的“時間觀念和效率意識的強化”和“社會政治啟蒙”卻不屬於道德領域,而更多屬於經濟和政治領域。社會經濟發展與道德進步並沒有絕對的正相關關系,經濟發展了,但我們的道德狀況總體上並沒有改善,在某些方面出現了明顯的下滑。就社會公德而言,上車不排隊,不讓座,不亂扔紙屑,不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上廁所不沖水。這些東西。假冒偽劣、欺騙拐騙層出不窮;犯罪猖獗,大案要案大幅上升;吸毒、販毒、賣淫嫖娼屢見不鮮。從殤對利益的漠視,個體的孤獨與焦慮,人與人之間的冷漠,都不再是個別現象。這些都很難讓人產生道德攀升的感覺。
前不久,網上披露的事情更有典型意義:2004年6月65438+10月1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發生壹起事件,狗主人威脅黃包車夫給小狗下跪磕頭;壹個月後,165438+10月16,同樣的壹幕在安徽合肥街頭上演:壹名出租車司機被狗主人威脅毆打,在寒風中向受傷的小狗下跪,直到警察趕到現場,合肥某派出所的處理結果是,向狗下跪的司機賠償狗主人1000元。
因此,我們不能再沈溺於道德力量的虛幻夢想。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道德正在滑坡,社會道德已經變色,其建設刻不容緩。要形成良好的社會公德,首先要找出當今我國社會公德缺失的原因,以期解決問題,有的放矢。
二、私德與公德——中國傳統文化的弊端
中國素有禮儀之邦之稱,儒家倫理所倡導的仁義禮智信、溫和節儉、逆來順受等美德被奉為圭臬(guniè【準則;標準]指標準、比喻標準、準則和法規;據此可以做出決策或根據標準做出判斷。杜甫《八愁詩》中的改編理論至今仍被日本學者奉為圭臬。魯迅《人的歷史》)。“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感覺更是為世人所稱道。這種將世界公之於眾的姿態。
儒家是壹種建立在宗法制度基礎上的理論。在處理私德與公德的關系,建立道德體系時,是沿著先私後公的路徑發展的。修身——持家——治國——平天下,而“家”在“國”“天下”之後。子曰:“孝也,人之本也。”()孟子曰:“孰重孰輕?家庭第壹。”(孟子?離婁)就公德而言,私德是根本的、至高無上的。公德以私德為基礎,並由私德衍生而來。
正如有評論者所說,“中國人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同’,或者說是‘求同’。基本方法論是:求同再求同,貫通再貫通,再肯定。”[2]這當然是真的。但當私德與公德發生矛盾,兩者矛盾不可調和時,就沒有辦法“求同”、“貫通”、“肯定”。魯茲)當孝道與誠信發生沖突時,壹向強調後者的孔子主張通過“父子相隱”的方式來維持父子之間的血緣關系,從而明確地將家庭私德置於社會公德之上。
再看孟子,孟子本來主張“與人為善,與人為友”(孟子?離婁),但是,當涉及到父子關系時,情況就變了。他說“父子之間無善之責”(孟子?離婁),甚至認為:“父子負責善,賊最慷慨”(孟子?離婁)。道德生活中的相互批判當然重要,但壹旦涉及到至高無上的血緣關系,就只會退讓。所以孟子,面對父親被害的處境,“偷偷溜走,跟著海邊,快樂壹生,歡喜忘了人間”(孟子?敬業)贊不絕口。在公開為任人唯親、任人唯親的腐敗現象歌功頌德的同時,卻忽視了公正、守法、任人唯賢的社會道德,對中國社會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這種復雜效應的壹個集中表現就是,由於儒家倫理在傳統文化中長期占據主導地位,人們形成了非常重視善良、孝順、友愛等家庭私德的倫理傳統。往往表現出相對輕視社會公德的傾向,以至於壹些基本的社會道德規範,如誠實守信、公平守法、遵守公共秩序、註意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財產等,往往被忽視。[3]
三,集體理想與個人虛無——時代背景的局限性
正如馬克思所說,“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歸根到底,是從他們的階級地位所依據的實際關系中——從他們生產和交換的經濟關系中——得出自己的道德觀念的。”[4]道德是時代的產物,必然受到時代的制約;同時,道德的發展有其獨特性,社會道德與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關,這壹點也相應地更加明顯。新中國成立後,我們經歷了許多老人深深懷念的“溫馨、和諧、簡樸、幹凈”的五六十年代,經歷了社會道德崩潰的“文革”,進入了向現代化進軍的時代。我們的經濟發展令人矚目,甚至“舉世聞名”,但社會道德建設卻不敢恭維。從過去的極端集體主義到今天的極端個人主義,從過去的道德理想主義到今天的道德虛無主義,我們只是從壹個極端跳到了另壹個極端。經過這180度的大轉彎,我們的道德狀況似乎並沒有太大的進步。——在某些方面。
現代化是壹把雙刃劍。錢是好東西,經濟不可或缺。中國人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強烈地渴望自由和民主。但是,經濟發展壹定帶來道德進步嗎?理性真的能給我們帶來幸福嗎?是我們的精神越來越健全,還是相反?盧梭在18世紀對啟蒙理性的警惕性質疑,越來越凸顯他的洞見。他的格言“科學越發展,道德越墮落”至今還在我們耳邊回響,而且越來越清晰。
那麽奧爾加。希爾描述當今時代背景下都市人的短文在網上被廣泛轉載:“我們不斷積累財富,卻逐漸失去自我價值;我們說得太多,愛的太少;我們掌握了謀生的手段,卻不知道生活的真諦。我們學會了追趕時間,卻沒有學會耐心等待。我們擁有越來越多的財富,但我們的道德品質卻日益下降。我們生產更多的計算機來存儲更多的信息和制作更多的副本,但是彼此之間的交流卻越來越少..."
第四,傳統制度與現代制度——社會制度的真空
現代人越來越意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社會制度可以把壞人變成好人,壞的社會制度可以把好人變成壞人,這基本上已經成為人們的知識。在現代化的進程中,傳統的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破壞,而新的合理制度卻暫時沒有建立起來,於是制度真空就打開了道德真空的大門。“堅持大膽”,這裏衡量大膽和膽怯的標準是對社會道德的破壞。“無德可以富”,在制度不完善的社會裏是顛撲不破的真理。改革開放之初,很多暴發戶就是這樣發家的。今天,我們面臨著許多問題,如貧富差距擴大,社會不公加劇,不公平競爭,暗箱操作,等等,這些都是導致社會道德缺失的溫床。
曾經引起社會關註的北京“小偷”偷饅頭事件,充分暴露了制度存在的問題。
壹個在北京找工作失敗的年輕人,好幾天沒吃飯,真的餓了。無奈之下,他從小賣部偷了幾個饅頭,被發現後匆忙逃離。但因為沒有力氣,暈倒在地,被“抓了個正著”。壹些驕傲的北京人說:“看,這些外國人太無能了。他們來到我們的首都,嚴重破壞了它。”但是,北京不是北京人的北京,而是中國的北京。《崔雯日報》曾轉載過壹篇名為《做壹個北京人為什麽這麽難》的短文,從生活歧視、職業歧視、子女教育歧視等多個方面勾勒出中國現有體制存在的問題。[5]這些問題集中在社會正義上,而社會正義本身就是最大的道德。當代偉大的思想家羅爾斯在其劃時代的巨著《正義論》開篇就指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美德,正如真理是思想的首要美德壹樣...再高效有序的法律和制度,只要是不公正的,就必須改革或廢除。”[6]不公正的社會制度為社會道德的缺失埋下了無盡的隱患。
所以,對於下崗職工聚眾賭博、攤販路邊擺攤這類事情,如果我們無視制度的缺陷,壹味地進行道德批判,以道德家自居,向他們鼓吹“想怎麽做就怎麽做”、“餓死是小事,不尊重是大事”,仔細審視從傳統制度到現代制度的發展過程,我們就會面對自己的良心,感到慚愧。
五、上帝死了,人也死了——信仰的缺失。
從理論上論證信仰的重要性並不難,難的是讓信仰從嘴上落到心裏,在現實生活中揚起信仰的風帆。西方人的信仰經歷了自然神-神-理性-虛無的過程。在西風東漸的背景下,我們中國陷入了對傳統儒家入世信仰的顛覆,其核心是“為天地立心,為百姓立命,為前朝立業,為萬世太平”
80年代中國大陸搖滾之父崔健寫的壹張紅布,道出了中國人信仰的虛幻:“那天妳用壹塊紅布蒙住了我的眼睛/妳問我看到了什麽/我說我看到了幸福。”正如魯迅所描述的“從夢中醒來,卻無路可走”,孤獨、寂寞、苦悶、仿徨、失望。神聖而崇高的愛情沒有了,“我會愛妳/妳會愛我/只是因為孤獨”(《因為孤獨》)。歌詞雖然殘酷,卻表達了很多人的心聲。
信仰的缺失導致極端個人主義和極端功利主義的盛行。之所以在前面加上“極端”二字,是為了與西方的個人主義、功利主義相區別。個人主義和功利主義是西方價值觀的基石。在他們看來,個人權利高於壹切。趨利避害是人之常情,道德應該順應而不是違背。這是西方個人主義和功利主義最膚淺的觀念。今天的中國很多人完全認同這壹點,卻忽略了它更深層的意義。個人主義強調個人尊嚴、價值甚至是財產的神聖性,是指每個人,具有普遍性。而中國人只把個人理解為“我”。功利主義強調功利,但追求“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在功利主義大師穆勒看來,社會全體成員的幸福和長遠利益是功利主義最基本的原則。[7]可見功利主義包含了尊重他人,與他人共同生活的觀念,以及當今中國的功利主義。
這種極端主義表現在三個層面。對於普通市民來說,他們信奉的是“在壹個沒有英雄的時代/我只想做壹個人”(北島);第二個層次更深更極端。靠的是顛覆價值觀和遊戲世界。所謂“做小人真幸福”就是這個意思;更有甚者,在第三關公然叫囂“不要把我當人看”(王朔)。在這種背景下,談社會公德無異於談傻逼。
六、“我”為主,“我”為奴——主體意識的喪失。
人是作為主體存在的。在認識領域,人是主體,反正他是主體。但在價值領域,當涉及到包括社會道德在內的道德問題時,人們往往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失去主導地位。究其原因,正如別爾嘉耶夫所說:“人們處於壹種被奴役的狀態,他們往往找不到自己的奴役地位,有時他們喜歡這種奴役。”“自由是壹件困難的事情。處於奴役狀態會更容易。”[8]
在中國,主體地位的喪失與公民意識的缺失密不可分。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壹個臣民社會而不是公民社會,中國人的集體無意識充滿了臣民意識而不是公民意識。所以,假英雄王海和起訴村長的邱菊,被壹些“公仆”視為“不穩定因素”和“暴徒”,他們要付出的代價是常人難以想象的。
我們過去說的“主人翁精神”和公民意識是壹致的。因為我們覺得自己是公民,是國家的主人,我們會像愛護自己的眼睛壹樣愛護社會上的壹草壹木。我也會認可並遵守社會的公共規則;我們將真誠地認同和實踐國家倡導的時尚和價值觀。這是建國後我國社會道德建設舉世矚目的重要原因。
然而時至今日,由於種種原因,這種對國家和社會的認同感正在急劇下降。過去“小家”與“大家”同屬壹家的觀念,逐漸被“小家”與“大家”的矛盾所取代。私德和公德不再是相通的,更多的成為壹種對立的關系。
七、公眾形象與自我形象——法律觀念和規則意識的淡漠。
公民、法制、規則與現代社會的核心詞匯息息相關。既然我只是壹個微不足道的主體,既然我存在的意義和別人不壹樣,為什麽不在高手不察覺的情況下,偶爾犯規打打擦邊球,體驗壹下不按規則出牌的快感,獲得意想不到的巨大收益呢?受試者的人格是分裂人格。主人的存在或不存在則顯示相反的情況。他展示了兩個完全不同的“我”。公民意識的缺失,必然導致法律意識和規則意識的淡漠。亂扔紙屑、違章駕駛、投機倒把、公共場合大聲喧嘩、在澡堂水池裏小便等等,都是法律意識和規則意識缺失的表現。
更重要的是,法制觀念和規則意識的缺失,不僅體現在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和我們的“言行”上,而且關系到民主國家的建設和國民素質的整體提高。二戰末期,德國這個負責任的大國,不得不讓國民砍樹取暖。林業人員在廣闊的樹海尋找老弱或劣等的樹木。當時德國行政形同虛設,所有公務員都被調到前線,城市裏沒有警察,整個國家幾乎處於政權真空。但直到戰爭結束,德國沒有發生居民亂砍伐的事件,都忠實地執行了規定。時隔50多年,當時被困在德國的老姬滿·仙林仍感嘆德國人“有無政府狀態的條件,但沒有無政府狀態”[9]至於德國人和日本人,他們遵守交通規則,即使路上沒有人,只要紅燈亮著,他們也不會開車或走路。這些例子中國人已經很熟悉了。這就是現代公民的素質,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要過多少年才會在中國發生!
簡而言之,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要闖紅燈,必須有警察在場維持秩序。這樣的人習慣了被別人控制,他們缺乏相應的社會責任感。我們無法想象民主社會可以由這樣的人組成。”[10]
八、“以法為上”與“以法為下”——壹點啟示
上面提到的六個原因並不是孤立存在的。這裏提供的只是六個不同的視角來審視社會公德的缺失。也可以說,當今中國社會道德的喪失,讓曾經的文明之鏡變成了今天的鏡子。這是壹個社會問題,不僅僅是道德問題。只有把它放到社會背景中,才能找到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和途徑。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道德建設不可能壹蹴而就,無視現實的政治經濟條件,試圖用精神革命的方式在短時間內實現人的“脫胎換骨”。這樣的願望只能是空中樓閣,最終的命運只能以失敗告終。
道德建設不同於經濟建設,物質投入並不總是與精神回報成正比。壹個公正的社會是道德文明的基石。要想把鏡子變成文明的鏡子,就必須從社會公正的角度出發,改造社會。要實現社會公正,首先要樹立規則意識。今天的當務之急是把握好公德的度,即不要無限高,也不要止於初級,即“學法”。
所謂無限提升,就是我們做到了“以法為上”,也就是把社會道德泛化,無時無刻無處不在講道德。以前我們把大學生戀愛當成道德問題,采取“追截”的方式,舉起道德大棒打鴛鴦。這種行為不僅可笑,本身也是不道德的,因為這違背了人性。所以,如果是道德的,就給公共道德
同時需要註意的是,由於道德上的等級差異,人們往往將社會道德等同於最底層的日常行為準則,認為社會道德似乎與倫理規範和信仰價值追求無關。這個“以法為底”的問題走極端了。如前所述,社會公德不僅僅是壹件小事,它反映了壹個社會精神狀態下公民的綜合素質。所謂“壹沙壹世界,無論儒釋道還是基督教,我們都看到了道德的整體性。
找到彌補社會道德缺失的突破口,還是第壹步。文章開頭介紹的安徽活人給壹條死狗下跪的案例,下跪的當事人害怕狗主人的報復,警察趕到後也不敢告訴警察自己被迫下跪的原因。它真的應了魯迅先生的話:“為他們的不幸而悲哀,為它而憤怒!”所以,開悟的路是漫長而漫長的,我們仍然需要堅持即使死了九次也沒有後悔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