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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培訓的內容記錄是什麽?

消防安全培訓的內容記錄為:

壹、燃燒的基本知識

1、燃燒,俗稱火,是指可燃物質與氧氣或氧化劑發生化學反應放出熱量,通常伴有火焰和煙霧。因燃燒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災難稱為火災。

2.任何物質燃燒時,都有壹個從未燃燒狀態到燃燒狀態的過程。這個過程有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質和點火源,三者必須相互作用。

第二,燃燒的類型和火災形成的條件

1,燃燒的類型可分為閃燃、著火、自燃、爆炸等。

2.火災形成的條件:必須有火源、可燃物和助燃物。

三、預防火災是消除產生燃燒的條件。

1,控制可燃。

2、用助燃材料隔開。

3、消除點火源等措施來破壞燃燒條件。

四、火災的類型和滅火器的選擇

1,A類指含碳固體火。可選用清水滅火器、泡沫滅火器和磷酸銨鹽幹粉滅火器(ABC幹粉滅火器)。

2.乙類指易燃液體火災。可以選擇幹粉滅火器(ABC幹粉滅火器)和壹氧化碳滅火器。泡沫滅火器只適用於油類火災,不適用於極性溶劑火災。

3.丙類指可燃氣體火災。可選擇幹粉滅火器(ABC幹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4.D級指金屬火。目前沒有有效的滅火器,壹般都是沙子。

5.E級是指帶電燃燒的火。可選擇幹粉滅火器(ABC幹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五、滅火的基本方法

1、隔離法:將燃燒的場所或物體與周圍的可燃物隔離或移開,燃燒會因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用不可燃物質稀釋空氣,使燃燒產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3.冷卻方法: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在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的溫度。當燃燒產物的溫度下降到低於其燃點時,燃燒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