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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公務員報考問題

如果妳的戶口不在江蘇,就不要轉檔案,留在學校。可以2010以應屆生身份參加江蘇省考。

江蘇省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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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精神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於印發江蘇省2009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實施方案的通知》,經研究,現就江蘇省2009年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壹、年齡和年限的計算

1,年齡計算

以註冊日期為準。18周歲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191 2月26日之間出生。

其他年齡參照此方法計算。

2.使用壽命的計算

計算使用壽命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8月31日。比如職位要求是“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也就是說截至上述日期已滿2年。

第二,學歷問題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畢業生(含成人高校和電大全日制高等教育普通班,下同)須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並符合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報考法院、檢察院法律職業崗位(不含法警、法醫、預約書記員崗位),須具有國家教育法學(含普通高等學校教育,以及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通過電大、函授、夜大、自考等方式認可的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雙專科學歷按專科學歷;雙本科教育按本科教育申請。高學歷者可以報考學歷要求相對較低的職位,但必須符合職位所需學歷所對應的專業要求。

2009年畢業的定向生和委托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委托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應出具委托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並經所在機構認可。

報考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以及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相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第三,關於招聘對象

1.社會從業人員中碩士及以上學歷研究生不受戶籍限制,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省內所有崗位均可報考。符合政策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兩地居住、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的職位。

2.在寧夏的省直機關和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職位中,具有本省生源和戶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均可報考。

3.各市及其所屬單位的職位,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在招考簡章中公布。其中,監獄、勞教系統崗位按司法系統招警簡章規定執行。

4、面向優秀村幹部招聘鄉鎮崗位(崗位代碼為“98”),招聘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現任村支書(主任),且任職2年以上且表現突出。“優秀”的標準是每個城市制定的。

5.面向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崗位代碼為“94”-“96”)。考生為我省項目辦選派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誌願者,服務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含江蘇省“西部計劃”誌願者);我省組織人事部門選調到農村基層單位服務1年的大學生(不含我省2007年以來選調的大學生“村官”),經考核合格者。

6.下列人員不得申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2005年以來中央國家機關和我省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的人員;

(3)2004年2月20日以後被辭退的公務員和參照單位工作人員;

(4)2006年6月65438+10月1後新錄用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聘任制辦事員(不允許辭職);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09年應屆畢業生;

(六)現役軍人;

(七)法律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四、關於政法機關的資格問題。

除公告和簡章規定的條件外,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正在服刑的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直系親屬或者旁系親屬,不得報考有關政法機關。

動詞 (verb的縮寫)如何理解“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截至2009年8月31日,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各類企業、非公單位、農村和城市社區工作兩年以上的累計經歷。在軍隊團級以下單位任職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自謀職業和個體勞動者,也可視為有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算工作經歷。

6.考取了軍校畢業證的人可以報考嗎?

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國家(省)統壹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按規定錄取並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服兵役期間獲得軍事院校教育的人員,可以報考。

7.師範畢業生和在職中小學教師可以報考嗎?

本省師範畢業生可以報考,外省師範畢業生需要學校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允許在職中小學教師報考,但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具體提供時間由各市、主管機關根據審查情況確定。

八、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如何報考?

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憑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誌願服務證明、所在縣項目管理辦公室的證明或誌願服務鑒定,報考選調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生崗位。服務期滿後2年內,還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9.2007、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但尚未就業,戶籍仍在原學校的畢業生,能否作為應屆畢業生報考?

可以社會從業人員身份報考(如本市招考簡章有特別說明,可按本市簡章報考)。

X.關於身份證的問題

本次招聘考試的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錄用均使用居民身份證,考生必須準確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

報名時可使用15位身份證或18位身份證,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時的身份證號碼壹致。

居民身份證遺失未補辦的,由原發放居民身份證的派出所或者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並在證明上註明原身份證號碼。

XI。關於回避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不得在同壹機關擔任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或者上下級領導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壹人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和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叔阿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等;親屬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以回避關系報考上述職位。

十二、關於考試比例。

開考比例原則上為3:1,部分研究生職位開考比例可為2:1。詳見招聘簡章。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組織人事部門按規定程序核減,直至取消該職位。對不能報考的職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及時通知考生,並允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重新報考其他職位。

十三、關於專業科目考試的問題

全省法院、檢察院法律專業崗位(不含僅面向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員的崗位、法警崗位、法醫崗位、法院任命書記員崗位)增設法律專業知識,具體科目範圍為: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考試與公共科目筆試同壹天進行。

法院聘任書記員職位,經過公共* * *科目筆試,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聘任計劃8倍的比例,確定人選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為聽力和打字。

其他崗位,其他專業科目、時間、地點詳見崗位說明書和招聘簡章。

十四、關於法院聘任書記員職業技能考試的要求。

專業技能測試是計算機聽力、打字和速錄能力測試。時間是15分鐘。現場播放兩段錄音,考生將錄音內容用漢字輸入電腦。考試成績滿分100。

測試通過計算機鍵盤輸入和雅威計算機輸入進行。電腦鍵盤輸入法有微軟拼音輸入法2003、智能ABC輸入法、紫音拼音5.0、全拼輸入法、基礎吳彼輸入法5.0、通用吳彼輸入法6.5、微軟旺碼吳彼輸入法98、謳歌吳彼輸入法6.6、智能陳喬5.4。雅威機輸入法提供雅威速錄,使用雅威速錄專用軟件輸入漢字。考生不得使用其他輸入法進行考試。

評分標準: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漢字的輸入速度和準確度為標準進行綜合評分。測試語音播放速度為120字/分鐘。

考生在《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15.資格審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報名時,通過報名網填寫報考者基本信息及職位要求的其他信息,上傳報考者近期電子照片(JPG格式免冠二寸(34×45 mm)證件照,20kb以下);

2.面試前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①200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或所在學校出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委托、定向、聯合辦學的畢業生應提供委托、定向、聯合辦學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2)其他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籍證明、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體檢前也可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3)需要減免考試費的貧困考生,按政策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提供相關證明;(4)留學回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⑤軍隊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戶籍證明或安置地身份證;⑥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包括國家英語四六級證書,能提供相應證明或國家英語四六級成績425分及以上。以上證明材料要求為原件,並提供復印件。

3、2009年應屆畢業生,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等。

十六、關於醫療工作和醫療標準。

招錄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公安、司法人民警察錄用體檢,由公安部、司法部頒發,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獄勞教人民警察。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體檢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其他對體檢有特殊要求的崗位,詳見崗位說明書。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的,可在面試前進行體檢和體能測試,其參加比例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公安部門確定。

17.什麽情況不符合錄用考察條件?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不合格:

(1)抵制或反對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的;

(二)因政治、經濟等問題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者雖有結論但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的;

(三)因工作失職或者不負責任,給黨和政府的聲譽、國家財產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害的;

(4)組織紀律不嚴,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者;

(五)思想作風不正,破壞團結,造成惡劣影響的;

(六)有分裂思想,參與分裂活動的;

(七)參與賭博、吸毒、賣淫、嫖娼、打架鬥毆以及從事封建迷信活動的;

(八)違反外事紀律,泄露黨和國家秘密的;

(九)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10)受過刑事處罰、被勞動教養的;

(11)2006年2月20日起,因違反黨紀政紀受到處分的人員;

(12)自2004年2月20日起,被各級黨政機關辭退的人員,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按照《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退暫行規定》(1992號)第三條第(四)項至第(九)項規定辭退的人員;

(13)配偶或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正在服刑的;直系親屬或者旁系親屬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判處;

(14)2008年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07年、2008年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人員;

(15)2009年應屆畢業生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尚未解除;

(16)因其他問題不適宜加入公務員隊伍的。

十八、法院書記員的管理和待遇。

聘任制書記員的管理和待遇,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意見》執行。

預約文員實行單獨序列和合同管理。新任命的職員將有壹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為3年。

在國家出臺相關規定之前,聘任制書記員在聘期內與所在法院同職級工作人員享受同等工資福利待遇。

十九、關於征兵參考資料。

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沒有指定本次招聘的考試教材,也沒有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各科考試範圍詳見2009年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大綱。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發布。

二十、關於考試費。

按照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報名費98元/人,面試費100元/人。報名筆試費用在網上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後,於2月28日前由指定銀行支付。逾期不繳費的,報名視為無效。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各地可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減免考試費。具體方法是:報名時,先通過銀行支付。筆試合格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請人,享受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本人家庭所在縣(區、市)扶貧機構出具的貧困證明和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當地人事考試部門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退還報名費。

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事廳

200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