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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官制和地方官制有哪些?

中央官員制度

中國古代官制的發展有兩個顯著特點。壹種是延續性,即朝代的官制總是前後沿襲,有先後繼承。二是可變性,即不同時期的官制不同。每當壹個新的朝代出現,總是要總結前朝的官制,考慮得失,加以繼承,同時根據現朝的情況加以改變。

秦漢是我國封建社會初期的兩個大壹統王朝。這壹時期建立了專制的中央集權國家機器,作為上層建築的官制充分體現了這個時代的特點。秦統壹後,隨著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地方行政組織的日益整齊、精密,產生了完整的官制。漢朝的官制基本上沿襲秦朝略有變化,漢代以後的封建王朝基本上沿襲秦漢的官制。秦漢官制是中國官制的源頭,對後世封建王朝影響深遠。

自秦朝以來,中國的官制分為中央和地方分支。

中央政府有三名官員和三名部長。

三公衛,總理:行政長官;邱:最高軍事長官;大使大夫:他壹方面是宰相的副手,壹方面是內廷派來的,壹方面是對官員有監督權。

烈卿衛,封長:掌管宗廟禮儀;郎中令:掌管宮門;廷尉:掌管監所;治粟內史:主管財政、經濟;官員:掌管部落的事務;完顏政:管理王室事務;魏巍:掌管皇宮侍衛安祿山;仆從:掌管宮廷車馬和國家馬政;古典國家:管理各部落的朝臣;主上尉:掌管侯爵爵位;少府:掌管山海池塘之稅,供皇族享用;將是壹個低級官員:負責宮殿的建設。此外,還有宮廷官員,他們是女王和王儲之下的官員。

到西漢中央,還是三公,只是丞相改名叫郭襄,列為九公。九圩後指泰昌、光祿勛、衛、太傅、亭衛、大鴻臚、完顏政、大司農、少府,地位普遍高於其他縱隊。王莽在漢朝建立新朝比較容易,有“九卿歸三公署”的方法,被東漢官制吸收,“三公署九卿”是後中央官制的基本制度。

自東漢末年以來,除了西晉短暫的統壹,中國出現了長達三四百年的分裂動蕩局面。同時往往有幾個皇帝,地位不鞏固。如何實現國家統壹,如何恢復皇帝在國家政權中的至高無上的地位,各國君主都煞費苦心,體現在官制上就是頻繁調整。總的趨勢是由秦漢時期的“三公九臣”制度向“三省六部”制度過渡,這標誌著中國的封建帝制進入了更加成熟的階段。

三省為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

尚書省,秦少府與尚書為官,掌管文書。東漢設尚書臺,大臣奏章,都要經過尚書省。南北朝時稱為尚書省,是中央政府執行政務的總機構。

中書省創建於魏晉時期,是維護君主意誌、掌管機要信息、發布政令的機構。

門下省,東漢時稱為石鐘寺,以侍奉皇帝為主要職責,晉代改稱門下省,是皇帝的侍從咨詢機構。

“三省”制度是從西晉開始逐步完善和確定的,後被歷代王朝沿用。直到明初廢除宰相和中書省,中央機構才重新調整。

六部指官、戶、禮、兵、刑、工部。

吏部:管理公務員。

住房部:管理土地、戶籍和國家財政。

禮部:主管禮儀教育。

兵部:掌管軍隊。

刑罰部:主管刑事行政。

工業部:主管工程建設。

隋唐至明初,六部雖為中央重要部門,但不直屬皇帝,或劃歸尚書省或中書省,權責受到極大限制。明初廢除宰相後,六部直屬皇帝,形成了六部為主,府、部、院、寺(司)分立的行政格局。府、部、院、寺(司)是與六部合作的機構。

明朝廢除宰相後,逐漸形成內閣制,在皇帝和六部之間設立內閣。內閣壹般有五到七名大學生,內閣的權力遠不如前任首相。

清朝承襲明制,中央機構直到清朝滅亡仍有內閣六部。

自秦朝建立統壹的封建王朝以來,兩千多年的官職設置大體上是壹脈相承的。隨著清朝的滅亡,延續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終結,相應的上層建築也隨之解體,古代官制也隨之終結。中央官制只是古代官制的壹部分,可以反映出中國古代官制的特點,這種制度還在不斷變化。壹般讀者了解壹些這方面的知識,便於宏觀了解傳統文化,更好地閱讀和欣賞傳統文化作品。

地方政治制度

1.封建制度:夏、商、西周三個奴隸王朝所實行的地方政治制度。

2.郡縣制:出現於春秋戰國,形成於秦,發展於西漢,變革於東漢。

3.州縣制:指東漢時期形成的州、縣、郡三級地方政治制度。國家起源於漢武帝建立的監刺史制度。

4.路制:指唐代的路制和宋代的路制。宋朝統壹中原後,地方行政機構另辟蹊徑,成為路/府、州、軍/獄/郡三個行政區。

5.省制:起源於魏晉時期的平臺,是中央政府處理軍事事務時的臨時機構。金朝曾在邊境設尚書省。蒙古人進入中原後,模仿金制,設立尚書省,管轄壹大片地區,演變為地方最高政權機構。在元世祖,尚書省並入中書省,地方機構更名為尚書省,簡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