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國海警錄取700名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公告。
壹、接收專業(申請人的專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中國海警2065438+2005年接收應屆畢業生700人。
有8個研究生。
本科534人:工科(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法學(法學、公安、偵查)、文學(英語、日語、越南語、韓語、新聞學)、理科(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公安專業58人:偵查、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刑事技術。
航海類專業100人:航海技術與輪機工程。
二、接收條件和範圍
(1)領取對象必須是參加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統壹招生考試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2065438+2005年6月畢業)。主要在教育部、公安部直屬的全國“985”和“211”工科院校,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的重點高校,兼顧其他普通高校和公安院校畢業生。
以下畢業生壹律拒絕報名: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考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校畢業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委托、自費、定向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有海外留學經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和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累計4門以上(含4門)或1門;畢業生、輟學者、中專起點的專科生、專科起點的本科生、預科生、無學歷及以上畢業生;被視為留級或休學半年以上的畢業生(已應征入伍者除外),在校期間因違紀或其他原因受到處分的畢業生。
(二)必須是黨員或共青團員。受領人必須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自願獻身海警事業,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根據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
(3)平均學習成績在良好以上。入警後具有必要的理論水平、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以及組織指揮能力。
(4)博士生年齡不超過34周歲(即31981月以後出生),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9周歲(即31986月以後出生),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4周歲(即18)。大專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即8月31993日以後出生),計算年齡截止日期為8月315日。少數民族畢業生放寬1年,服過現役的放寬2年。
(五)體檢標準參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發〔2006〕6號)執行。男生身高不低於162 cm,女生不低於160cm;雙眼裸眼視力,指揮崗位擬增加不少於4.6名畢業生,專業技術崗位擬增加不少於4.3名畢業生。
(6)必須通過公安部政治部組織的地方高校畢業生入警知識能力考試和總隊組織的面試、心理素質測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考試、測試地點由接收單位另行通知)。
(七)自願參軍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服從組織分配,個人五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役。
(八)同等條件下,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優先錄用:
1,鐘* * *黨員,學生幹部,三好學生,服過現役的大專畢業生;
2.德、智、體、能、績綜合評價成績在本專業前十名;
3.在學術研究和創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畢業生;
4.參加各種省級或國家級比賽並獲獎;
5.現役和離退休幹部的子女,因公犧牲幹部的子女,英烈的子女。
三。接收程序和時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如時間安排有變化,以網站即時通知為準):
(壹)宣傳動員報名(10月20日2014至10至165438+25)。
(二)全國統壹知識能力考試(即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心理素質測試(2065 438+2005年2月上旬)。
(3)政治審查(3月至4月底,2015)。
(4)草簽就業協議(2065438+2005年5月至7月初)。
(5)檔案審核(2015 7月底至8月初)。
(6)辦理接待手續,報到,參加軍事訓練(2065438+2005年8月底)。
第四,警務人員的待遇
(壹)根據有關規定,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的時間從當年6月30日起計算。培訓合格後被任命為現役警官或武警專業技術幹部(大專畢業生被任命為主官、少尉;本科畢業生被任命為副連長、中尉警官;碩士研究生被任命為公司專職人員。
(二)根據任命的職務等級確定工資標準,每年定期增資壹次,並隨職務和警銜的晉升而增加。
(三)享受現役幹部公費醫療待遇和軍人職業保險、住房分配或住房補貼。
(四)入伍後符合隨軍政策規定的,可以辦理配偶、子女隨軍手續;配偶和子女是農村戶口的,可以轉到工作的城市。
(五)入伍後,未婚的每年享受30天探親假,已婚的分居的每年享受40天假期;同壹地點的已婚夫婦,除正常節假日外,每年有20天公休。
(六)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帶薪辭職培訓、進修、休假、探親、醫療和療養。
(七)大學生正式入伍後,其家屬享受軍人家屬待遇,其他待遇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有關註意事項
(壹)按照擇優選擇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培訓結束的全過程篩選出接收人員;在與接收單位簽訂接收協議後,如本人在警訓期間強烈要求解除協議,總隊將在收取違約金、培訓費等相關費用後,取消其入伍手續,退回原就讀或畢業大學。從分配到工作單位到下達第壹道任命命令期間,本人強烈要求退出現役的,經上級批準後,按上述規定辦理。
(2)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名或未參加統考及各種測試者,不列為接收對象;
(3)禁止重復報考中國海警,每屆畢業生只允許報中國海警範圍內的壹個海警單位。重復招生的考生壹經查實,取消資格。
六、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4 11.25。
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人應仔細比較上述條件。不符合上述受理條件者,拒絕報名。報考人員應登錄中國海警局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網站(/),根據網站提示及相關要求自行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提供真實信息進行報名,虛假信息壹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並通知所在高校),確認各類信息要素齊全後提交並接受資格審查。考試合格者壹般在10個工作日內顯示考試成績,不再另行通知。
註:報名界面需上傳壹寸個人照片、新生錄取名單(加蓋檔案室或學生處印章)、成績單復印件(截止到目前所有科目)。
七。豁免
(1)登錄網站後如有技術問題,請聯系站長(聯系方式見網頁)。
(2)關於報名的問題,請咨詢我所報水警單位的聯系人。
(3)本網站是中國海警局唯壹接受地方大學生報名的官方網站。請不要輕信其他個人形式的招聘報名,由此產生的壹切法律後果由我負責。
中國海警2015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錄取簡章。
2014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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