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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甌海區2012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壹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滿足學校教育教學需要,現將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52(含3所公辦民辦幼兒園),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2。

二、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誌於教育事業。

2.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學歷、專業、資格等要求。

3.1982 7月1後出生(研究生及以上1977 7月1後出生)。

三、註冊要求

(壹)報名時間:7月22-24日2012,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下午2: 30-6: 00。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和形式:甌海區教師發展中心(地址:將軍橋星海路3號),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

(三)報名材料:報名時本人填寫的《甌海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2012(附件3)可從甌海教育網(www.ohedu.net)下載。並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壹寸彩色照片兩張、戶口本(戶籍證明)、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學歷證書(畢業生可暫憑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無教師資格證的師範畢業生1份)。

在甌海區民辦中小學任教並經甌海區教育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滿2年的教師,或在甌海區省三級及以上幼兒園連續任教滿3年的教師,須提供民辦學校(幼兒園)出具的同意入園考試證明和連續任教有效證明(工資表)。

(4)學科崗位選擇:每位報考人員限報壹個與其專業對應的學科崗位(以畢業證書上標註的專業名稱為準);雙專業可選擇教師資格對應的學科崗位之壹;如果學的專業不對口,可以選擇除學前教育、中職專業課以外的與自己專業相近或與教師資格證對應的學科崗位,但文理不允許跨專業報考。

四、資格預審

1.根據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合格名單在甌海教育網公告欄公布。凡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報名資格。

2.初審合格人數與同壹學科崗位招聘計劃人數之比小於3: 1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人數或不舉行考試;不參加考試的考生可在招考計劃調整後3日內改報。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程序

1.筆試。筆試內容為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和範圍。滿分是100。

2.技能測試。測試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教育技術、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學前教育等科目的技能。見《甌海區2012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附件4)。100的滿分。

3.確定決賽選手。有技能測試的科目,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其他科目由高到低。按照各科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1: 1.5(四舍五入計算),確定入圍人員。如果出現並列最後壹名的情況,將確定相同分數的選手進入決賽。

4.試試這門課。試講課以模擬課形式進行,預習90分鐘,試講15分鐘。主要考察教學設計能力、教學內容把握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質、外觀等。滿分是100。

筆試、試講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計算總分。

(1)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教育技術、職業學校和學前教育專業課總分=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試講班成績×30%;

(2)其他科目總成績=筆試成績×50%+測試成績×50%。

6.錄取。堅持“質量優先於數量”和“擇優錄取”的原則。考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初審合格者,按招聘計劃數1: 1的比例和科目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進入體檢。如最終總成績相同,按試講班和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人選;如果所有結果都壹樣,再試壹次。

報考公辦民辦幼兒園教師的,按照招聘計劃數1: 1的比例和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體檢。

7.體檢。對於入圍者,甌海區市教育局將組織體檢。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所缺名額不予遞補。

8.選擇壹個職位。為體現教育均衡發展原則,對擬招兩人及以上的人員,采取計算機隨機抽簽方式進行學校和崗位招聘。公辦民辦幼兒園教師聘用對象由區教育局安排在第壹批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幼兒園任教。

9.檢查。考察的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業績。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的相關標準進行。

10.宣傳。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甌海教育在線公示7天,進行資格復審。公示期間有異議,經調查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11.就業。根據選定的崗位,相關對象與就業學校(幼兒園)簽訂見習就業合同。受聘人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繼續聘用資格。在壹年試用期內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聘用人員,允許延長試用期壹年。第二年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取消其續聘資格,並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辦理畢業手續的人員須與學校簽訂服務合同,期限不少於五年(含試用期)。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1.為促進新聘教師專業成長,農村(薄弱)學校新聘教師結合本地區教師交流工作,原則上安排到城鎮學校工作兩年,第三年再聘任教。

2.確定為應聘就業的應屆畢業生,就業前須提供畢業證書,否則取消應聘資格;擬聘用對象未按時辦理聘用手續和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它的空缺位置不再被替換。

3.招聘過程基於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的原則。邀請區監察局監督,規範程序,嚴明紀律。壹經查實,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提供虛假材料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其他未盡事宜將及時在甌海教育網公布。請註意在線訪問。

5.本公告由甌海區教育局和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甌海區教育局政工科88598182 88597896。

聯系電話:甌海區教育局監察室88597998。

附:1。甌海區2012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及崗位設置要求

2.甌海區2012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

3.甌海區2012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4.甌海區2012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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