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區、區)人民政府招考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報名時對考生是否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如報考者提供虛假信息,壹經查實,取消進入下壹環節的資格。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失誤導致不合格考生進入考試的,該考生的考試成績無效。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要求考生按照招聘簡章進行應聘。如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在招聘各環節弄虛作假,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並追究考生責任。
征兵初步審查
時間:2023年1日結束前
各市(特區、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按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征兵政治考核規定》組織考生進行初試。招聘報名成功後,通過初審和考核的人員,按[2065,438+00]55號文件規定,按每人65,438+000元的標準向市(特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繳納報名考試費。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