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和職業健康,防治職業危害,結合崗位職業危害特點和生產實際,定期組織涉及安全生產職業危害的場所和作業場所的教育和培訓。
(三)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每年在宣傳報道中,要確保有職業危害防治內容。
(4)職業健康教育的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健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職業健康和職業衛生知識;重點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和個人防護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