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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廳是主管全省人事工作和實施人事制度改革的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公務員隊伍、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企業管理人員隊伍三支隊伍的綜合管理,具體負責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職稱評定、專家管理、工資福利、人才市場建設、引進國外智力和軍人安置等工作。省人事廳、省編委辦成立黨組,人、財、物統壹管理,業務工作相對獨立。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
(壹)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政策和規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權限制定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擬訂城鄉就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促進公平就業,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擬訂全省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加強就業服務和就業培訓,制定就業援助制度,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按規定負責中專以上畢業生(非教師)就業工作。
(4)統籌推進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擬定養老、失業、工傷等補充保險的社會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統壹續保辦法和基金統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保險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制度,審核匯總有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政策,參與擬訂有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建立全省統壹的社會保險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