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期培訓明白求職者有選擇權。入職前培訓可以讓求職者了解工作的具體內容以及公司的文化和福利待遇。此時,員工有選擇是否入職的權利。當他們經過三天的培訓,覺得自己不想入職的時候,告訴裁判也沒關系,可以選擇不入職。
第二,如果不辦理入境手續,也沒有太多手續。不知道培訓前不辦理入職手續,只需要告訴推薦人不入職或者不想入職的理由就可以了。是否入職的主動權在員工手裏。
第三,辦理入職手續的,需要按照合同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在培訓前已經簽訂了入職手續,則需要按照合同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每個公司離職的程序都不壹樣,但是可能需要壹些時間和程序,比較麻煩。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事實上,在加入壹家公司之前,我們需要對它有所了解。除了職位和公司,還要考慮自己是否真的想做這份工作,這也會影響到我們日常工作的心情和情緒。如果我們真的不想做壹份工作,就不要勉強自己。我們應該及時選擇壹份合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