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經許可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構組織的繼續教育;
(二)交通運輸部或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的網絡遠程繼續教育;
(三)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繼續教育形式。
道路運輸繼續教育規定。
《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的檢查,將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納入信用考核內容。道路運輸企業和個體運輸經營者應當督促其聘用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
第十七條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將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繼續教育教師、學員登記表納入檔案管理,並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參考以上內容?鶴壁市交管局-關於印發《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