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退款的規定如下:
1.培訓機構按照合同履行的,壹般不負責退款;
2.培訓機構不履行培訓合同內容的,接受培訓的壹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退款、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七十八條* * *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或者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 *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對方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