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壹)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專家意見;(8)檢查記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警察作為社會治安的第壹人,是人民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守護者,那麽如何寫他們的年終經歷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新警工作經驗,供大家學習參考。、
作為壹名新警察,我已經工作快兩個月了。雖然沒有正式授銜成為正式的人民警察,但這身警服依然讓人感到至高無上的榮耀,所履行的職責讓人感受到神聖的使命。在派出所工作兩個月,對於剛參加工作的我們來說,既是挑戰,也是機遇。公安工作